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项目申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和申报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贯彻落实五项要求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现就2020年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自信与自觉,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凝神聚力,提供思想政治工作保证。
  二、项目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工作的五项要求,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陕西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结果导向,立足陕西思政工作实际,聚焦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点工作探索、实践经验总结等方面,挖掘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推动我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陕西的具体化。
  2.项目申报的选题范围,属于企业、事业、学校以及社区、机关、农村等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化艺术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企业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立德树人、平安校园建设、心理疏导等相关学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的研究,对促进我省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题目可以自拟,但研究方向要与项目指南一致,参见附件1)。
  3.申报文本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申报人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部门可不受职称限制,但申报人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水平,且应保证申报项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项目管理
  1.按照“政治坚定、学术引领、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颁发立项证书并予以资金支持,研究期限为一年,以下达立项通知书为准。
  2.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3.获准立项的项目,在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以及人才评选工作中等同于省部级研究成果,结项优秀成果将纳入《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结集出版。
  4.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申报办法
按照个人自愿、单位审核推荐的原则申报。请各学院及时将《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收集并审核完毕,于6月24日之前报送至三省楼四楼科技处,并将申报资料的电子文件(《申请书》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550617159@qq.com。
联系人:李海鸽



最新动态
联系我们
  • 白鹿原校区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   电话:029—82600000

    邮编:710038

  • 临潼校区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1号    电话:029—62520000

    邮编:710600